1.事實發生日:92/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核閱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
果出具報告。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
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查核, 因是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五所述,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三月三
十一日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64,493仟元及45,132仟元,及
其有關之第一 季投資損失分別計新台幣4,669仟元及2,086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
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之投資
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而有所
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
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
計原則而需作修正之情事
此 致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會 計 師黃裕峰 會 計 師黃樹傑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