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強電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收回或 強制轉換為普通股暨終止上櫃事宜

股票代號:3022 威強電
發布時間:2010-10-1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收回或 強制轉換為普通股暨終止上櫃事宜
1.事實發生日:99/10/11 2.公司名稱:威達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99年09月30日止流通在外餘額為新台幣 參仟貳佰壹拾萬元,已低於新台幣壹億元(原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億元之10%),依本 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 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 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 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 方式為之),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以年利率1.50%為債券贖回 收益率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 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 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目前轉換價格為新台幣29.4元), 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2)相關收回時程如下: A.99年11月04日起至99年12月3日止為「威達一」收回通知期間。 B.99年12月03日為「威達一」收回暨強制轉換基準日。 C.99年12月06日「威達一」停止買賣並下櫃。 (3)債券收回價金發放日為99年12月10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