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工業電腦事業部新設分
割由本公司100%持股之威強工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割基準日由93/10/15
延至93/12/01。
說明:(1)為了配合新的年度,威強工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營運日已訂定於
2005/01/01。
(2)因原訂分割基準日為2004/10/15,與正式營運日期有二個半月的差距,但實
際分割後新公司籌備作業所需時間可提前於一個月內完成,為了避免相關作
業因日期產生混淆,故將分割基準日變更為2004/12/01。
(3)新建辦公室威強大樓進度順利,將不因分割日期延後而受影響,仍然將於本
月底前進行各項驗收及搬遷。
(4)故對各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