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名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出具 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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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4-09-01
主旨:公告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出具 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 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 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 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 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部份長期 股權投資其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各被投資 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作評價及揭露,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 表。民國九十三年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依據該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 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幣44,435仟元及新台幣48,648仟元,截至民國九十 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250,619仟元 及新台幣140,384仟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部份長期股權投資及附註十一所揭露 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 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衛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持續發生虧損,且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之流動 負債超過流動資產達新台幣846,448仟元,無法支付分別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及八月二十二日債權人開始執行賣回權之可轉換公司債而產生違約事件,公司部份銀行 存款、應收票據及不動產等資產並因此遭受債權銀行逕行行使債務抵銷、申請法院查封 或行使假扣押。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申請重整及緊急處分(聲請對公司行使債權之限制及公司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等程序 之停止),重整案仍於法院審理中,緊急處分案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獲得法院 裁定准許。 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雖於財務報表附註九之(三)~(六)說明相關之因應及改善計劃, 惟後續發展無法確定,能否維持繼續經營,仍有賴於未來改善經營結果、資產能否順利 變現及與各債權人是否能達成協議而定。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 ,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有重大疑慮而改按清算價值評價或分類。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四)所述,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訴請台 灣富士通股份有限公司應依約支付買賣貨款之訴訟案件,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 日遭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因給付期限尚未屆至」為由判決駁回。惟衛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不服,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最終判決結果尚未 確定,惟業已全額估列該筆應收帳款新台幣71,970仟元之備抵呆帳。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