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2.報導日期:93/08/21
3.報導內容:依據聯合報報導本公司因今年下半年有新台幣13億元的債務陸續到
期,因無力償還,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法院以聲請程序不合法,裁定駁回。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8月9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與進行緊急處分,於8月16日因本公司
聲請重整與緊急處分之董事會出席董事未達三分之二,致該董事會決議未能
符合規定,經法院判定該聲請程序不合法,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三條之一第一
款規定,予以駁回。
2)本公司於接獲法院裁定通知後,當日馬上召開董事會議,並於8月17日上午,向
法院重新聲請重整與緊急處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