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26
2.減資基準日:99/11/3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99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62,500,000元整,銷除
已發行股份6,25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139,941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於99年1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1600號函核准自99年11月16日
申報生效。
(2)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0,500,000元,分為普通股50,05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為彌補虧損減少資本額新台幣62,500,000元,銷除已發行
股份6,250,000股,減資比例為12.4875%,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124.875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期
限內自行併股,未辦理併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公司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即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俟其核備後,將召開董事
會決議減資換股基準日,辦理股票換發新股作業,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