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83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9960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7470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7430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008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
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交通銀行申請人民幣250,000,000共同使用額度。
(1)公司名稱: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83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4980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450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7430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1777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
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交通銀行申請人民幣250,000,000共同使用額度。
(1)公司名稱: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83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49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99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49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
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交通銀行申請人民幣250,000,000共同使用額度。
(1)公司名稱: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83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49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99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49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
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交通銀行申請人民幣250,000,000共同使用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提供之廠房
(2)價值(仟元):342108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6702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5323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保證公司還款完畢即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債權人據主合同取消授信額度日為主債權確定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10521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2863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8.3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6.8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所
需,向中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共同使用額度人民幣2.5億元(各家最高使用額
度: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人民幣1.5億元、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幣2.5億
元、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人民幣2仟萬元、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人民幣2仟萬
元);未來此合約完成簽約後,將直接取代舊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