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星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沈慶行/董事
(2)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董事
(3)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代表人:清永純一郎/董事
(4)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代表人:守屋信雄/董事
(5)陳易成/董事
(6)王瑞賓/董事
(7)黃祖模/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星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A.富世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星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沈慶行
. A.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B.富世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
. A.古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Taiwan Furukawa Electric Co., Ltd.):董事、監察人
. B.古河奇宏(蘇州)有限公司 (Furukawa AVC Electronics(Suzhou)Co., Ltd):董事
. C.NTEC LIMITED:董事、監察人
. D.Furukawa Shanghai Ltd.:董事、監察人
. E.Furukawa Electric Hong Kong Ltd.:董事
. F.American Furukawa, Inc.:董事
. G.Furukawa(Thailand) Co., Ltd.:董事
(4)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代表人:清永純一郎
. A.古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5)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代表人:守屋信雄
. A.古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陳易成
. A.陞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王瑞賓
. A.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B.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黃祖模
. A.北京奇宏科技研發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在本公司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
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董事
(2)王瑞賓/董事
(3)模祖模/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
. A.古河奇宏(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2)王瑞賓
. A.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3)黃祖模
. A.北京奇宏科技研發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古河奇宏(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唯亭科技園復興路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企石鎮黃金湖工業區
北京奇宏科技研發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新興產業區3地塊望京科技發展大廈
4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古河奇宏(蘇州)有限公司:迴焊機、錫膏印刷機及筆記型散熱模組等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電腦及電子相關產品零組件製造、加工及買賣
北京奇宏科技研發中心有限公司:電子產品之研發與維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古河奇宏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與日商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共同合資設立之
大陸公司,因此本公司董事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兼任該大陸公司董事,對本公司財務
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2.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100%投資之子公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
影響。
3.北京奇宏科技研發中心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100%投資之子公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
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