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5/18
2.買回股份目的:轉換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34,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05/19~93/07/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6.4元至78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4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第四屆第十九次董事會議紀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
本次買回之股份,依法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轉讓予
員工,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公司員工經董事長同意後,依員工
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核計得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次買回
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
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
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四八,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五‧一O,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
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證券承銷商認為本次買進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
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