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02/1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99年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預計於10,000,000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
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現為符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990901金管證發字第0990046878號「公開發行公司
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新修訂及規範,原私募普通股案擬予中
止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