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5/06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辦理。
3.私募股數:不超過10,000,000股,於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發行。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總面額不超過新台幣100,000仟元。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1、3、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參
考價格,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7成為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暫以本公司
決議私募普通股議案董事會日期99年5月6日為定價日,並依前三個營業日(不含定價日)
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設算之暫定私募價格為38元,已洽請獨
立專家出具私募價格合理性專家意見書。
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
原則上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
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辦理私募係為引進策略合作夥伴,預計擴充現有營運事
業之規模並提升營業績效,確保公司長遠穩定的發展,所募得之資金將可充實公司之
營運資金,財務體質將更趨穩健。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
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影響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
合規定內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