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22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可供分配盈餘263,627,560元。依法令及公司章程
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13,478,512元暨特別盈餘公積3,402,671元、
盈餘轉增資43,372,500元、員工紅利10,000,000元、董監事酬勞2,000,000元
及現金股利49,568,580元後,未分配盈餘141,805,297元。
二.現金股利49,568,58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
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