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9/14
2.變更後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自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日起
六個月內註銷買回股份並辦理變更登記。
3.原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原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481,935,310元
5.原預定買回之期間:93/07/14~93/09/13
6.原預定買回之數量:8,000,000股
7.原買回區間價格:9~24元
8.原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原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8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13,000,00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2/04/30~92/06/29第一次買回5,000,000股
93/07/14~93/09/13第二次買回8,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原買回股份目的之會議紀錄:
(1)本公司於93/07/13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8,000,000股轉讓予員工,已於
93/08/20執行完畢,買回平均價格為14.04元。
(2)今考量員工未來認股意願,並顧及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變更此次買回股份
之目的為註銷股份,原訂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轉讓辦法予以作廢。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不適用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不適用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