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銘電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之會計師查核意見

股票代號:3013 晟銘電
發布時間:2004-08-26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之會計師查核意見
1.事實發生日:93/08/26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 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 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附註四、(五)「長期股權投資」所述,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 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分別有331,952千元及77,028 千元,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損益分別有投資利益28,210千元 及投資損失972千元,係根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 法評價計列。另附註十一、(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 會計師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 權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 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 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 量。 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 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 述之可能調整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 所述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黃耀明 吳美萍 證期會核准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簽證文號: (93)台財證(六)第103866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