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93/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基隆市立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基隆市信一路181號2樓)
4.召集事由: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二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查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
3、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
4、海外可轉換公司債辦理情形。
5、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
2、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資本公積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3/04/13~93/06/11
6.其他應敘明事項:盈餘分派及增資案主要內容:
(一)現金股利:每股分配新台幣○、五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二)盈餘轉增資二、五八九、七六四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二○
股,員工紅利轉增資一、○○○、○○○股。
(三)資本公積轉增資三、八八四、六四七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
三○股。
(四)以上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
權董事會另訂配認股基準日。
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九十三年
六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
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四月十二日下午五時前
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
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
續。
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於上述普通股
停止過戶期間停止轉換為普通股。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
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23613033)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
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
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
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