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2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及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
轉換日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一年度可分配盈
餘轉增資新台幣七二、一九二、○三○元(含員工紅利一二、一一四、○六○元
),共計發行新股七、二一九、二○三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業經財政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三二一○九
號函申報生效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一年度可分配盈
餘可發放員工現金紅利八元及股東現金股利二五、七三○、○一三元。
三、經本司董事會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決議訂定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為本次增資
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起八月二十
四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
一十九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以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票
過戶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B1,電話:02-2
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為配合本公司除權配股停止過戶作業,本公司所發生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今皓一),自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起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止暫停受理轉
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