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耀英
董事:陳世卿
董事:林恩舟
董事:梁博仁
董事:林恩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耀英
董事:陳世卿
董事:林恩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蘇州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世卿
董事:林耀英
董事:林恩舟
大根東莞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耀英
董事:陳世卿
董事:林恩舟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運東區山湖路188號之3
大根東莞光電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土塘管理區第一工業區
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數位照相機及關鍵元件、光電子器件;
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
大根東莞光電有限公司:鏡頭、觀景窗、數位式相機等光學零件之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上揭各公司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