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富群街3號新竹福泰商務酒店二樓吉祥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報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盈餘分配之內容,本公司將於九十九年四月底前公
告之)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3.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內容,預計於九十九年四月份董事會後另行公告。
(2)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通過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受理場所:
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期間:99年4月14日起至99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
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提案股東戶名、戶號與身份證字
號或統一編號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處所: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23號財務處
。電話:03-5781970 分機:2201。
四、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
五、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3)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五條之一規定,通過受理股東提名獨立
董事候選人內容如下:
一、提名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二、提名方式:
1.以書面方式提出。
2.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3.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
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獨立董事名額:二席。
四、提名受理期間:受理期間:99年4月14日起至99年4月23日止。提名股東務請於99年
4月23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五、受理處所: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23號財務處
。電話:03-5781970 分機:2201。
六、本公司受理提名後,由董事會依公司及相關法令規定審查之。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4.未檢附第二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七、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
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