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1
2.私募資金來源: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人進行之。
3.私募股數:3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
5.私募總金額:依實際私募價格而定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後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目前暫定私募價格為
10元。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
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1).為因應公司產能增加及考量公司未來發展。
(2).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擬提請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同意授權董事會另訂
增資基準日,如有相關未盡事宜,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