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1/14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現金增資案,業已於
93年12月31日經本公司93年度股東臨時會通過在案。
二、 按規定以昨日(94年1月12日)收盤價2.22元為基準,
然考量投資大眾權益,酌予提高每股以2.5元計價。
三、有關6,500萬股額度內分次發行之股數,第一次發
行4180萬股。
四、應募人 增資股數 繳款金額
行政院開發基金 1200萬股 3000萬
耀華玻璃 800萬股 2000萬
力大螺絲 800萬股 2000萬
本公司董事長及 1200萬股 3000萬
經理人
楊阿陽 60萬股 150萬
余聲均 100萬股 250萬
蔡萬興 20萬股 50萬
五、因應各項法令規定如需變更及調整,授權董事長辦理。
3.因應措施: 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