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12
2.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長蘇名宇先生,因個人因素,向董事會提出請假,
自本(93)年10月05日起至本(93)年10月30日止,同時指定陳董事德榮先生
代理董事長職務,並經本公司93年度第1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公司與新竹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之銀行授信契約書經雙方協商,
已於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合意解除;新竹商銀並確認本公司已無積欠任
何債務,本公司已取回授信擔保,有關應轉銷或應提列足額備抵呆帳者
,本公司將於爾後財務預測及第三季季報中,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作適
當之調整。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