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縣平鎮市南東路57、57-1號(平鎮店)
2.事實發生日:92/11/13~92/11/13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約4,658.5坪,每坪約91,875.07元,金額四億二千八百萬元
建物約10,337.1坪,每坪約41,017.31元,金額四億二千四百萬元
固定資產及商譽:六億四千八百萬元
交易總金額:十五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本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原因:獲利、改善財務結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移轉價格:不適用
取得日期:85年12月23日設立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獲利十一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一、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簽約時應給付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為部分土地款
第二期款: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給付新台幣十一億四千一百一十萬元(其中
土地二億七千八百萬元,營業稅四千一百一十萬元)
第三期款:交割日給付新台幣二億六千二百五十萬元。(其中營業稅一千二百五十
萬元)
第四期款:於交割日後九十天內給付庫存商品之成本,但應扣除依本合約第十條所
定義之應付帳款餘額(營業稅外加)
二、契約限制條款:無
三、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專業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尚上不動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估價金額:468,672,028元
建物估價金額:424,434,125元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耀欽會計師覆核認為合理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獲利、改善財務結構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