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04
2.公司名稱: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年3月3日截止,惟有部
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自民國99年3月4日至99年4月6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全省
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俟
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