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29
2.發生緣由:依證期會93年3月22日台財證稽字第0930106730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修正後之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臺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93年04月29日
本公司民國90年1月1日至90年12月31日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
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
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
保障資產安全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
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
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
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
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訂頒「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
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
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
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
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
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之檢查發現下列缺失及影響:
【缺失】1、對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未定期稽核。
2、有關一般事項及內部控制制度總體評估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未針對稽
核報告提出之缺失進行追蹤督導。
3、有關茶葉生產循環之內部控制制度,未及時填具領料單;對於茶葉生
產部份之人工及製造費用分攤亦無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
4、有關投資循環之內部控制制度,未訂定投資循環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
;部分股權投資交易並未完整執行相關評估作業;另發現部分有價證
券之處分非以公司之名義進行。
5、對於電子計算機循環中之應用系統存取控制,未有權責主管在系統上
覆核,亦未定期稽核電子計算機循環。
6、有關印鑑使用管理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印鑑外借時係經適當主管核
准,惟歸還時並未作歸還紀錄;部分用印文件未妥善保存;部分用印
授權未依照內部控制書面制度;印鑑管理辦法中並未訂定印鑑盤點制
度;另子公司台林投資負責人已變更,惟若干銀行帳戶印鑑未作及時
變更。
7、有關票據領用管理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為進貨之需將部分帳戶之空
白支票,委由子公司僑泰物流財務人員保管、開立,再將開立之支票
送至本公司用印。
8、子公司台林投資有關投資循環之內部控制制度,台林投資持有之有價
證券除集保帳戶之股票外,其餘之有價證券並未存放於保管箱或金庫
等安全處,且保管人及帳務處理均為同一人。
9、子公司僑泰物流除修正內部控制書面制度外,並未落實內部稽核之執
行。
【影響】1、無法確認子公司之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運作。
2、內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時防止或偵測缺失。
3、可能導致生產成本之計算有疑慮。
4、可能導致對保障公司之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5、若無執行其他替代控制程序,可能導致財務報表誤述或對保障公司之
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6、可能導致對保障公司之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7、可能導致對保障公司之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8、可能導致對保障公司之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9、可能導致僑泰物流未能及時偵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之缺失,及
防止可能產生之錯誤。
本公司為確保落實執行上述之改進措施,已派遣稽核人員至子公司定期執行
查核;已訂立投資循環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並遵循之;已規劃各職位所需之
應用程式權限,並定期檢視權限之適當性,以避免職能衝突;另定期稽核電
子計算機循環;印鑑管理辦法已於92年12月15日修正;委由子公司僑泰物流
財務人員保管、開立已於93年收回;部份缺失已然獲得改善。(詳如附件)
六、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上開期間之內部控制制度(含子公司之
監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
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除前項所述者外,其餘
係屬有效。
七、為覆證期會台財證稽字第0930106730號函之需,本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
四十三條之規定,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上開期間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與保
障資產安全〈使資產不致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取得、使用或處分〉有關的內
部控制制度,除第五項所列缺失外,其餘係屬有效,並無其他會影響財務資
訊之記錄、處理、彙總及報告可靠性之重大缺失,亦無其他會影響保障資產
安全,使資產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逕行取得、使用或處分之重大缺失。
八、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
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
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九、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 93 年 4 月 29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8人中,
無人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臺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熊 名 武
總 經 理 :林 金 燕
臺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93年 04月 29日
本公司民國91年1月1日至91年12月31日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
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
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
保障資產安全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
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
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
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
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訂頒「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
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
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
控制制度判斷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
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個
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之檢查發現下列缺失及影響:
【缺失】1、對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未定期稽核。
2、有關一般事項及內部控制制度總體評估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未針對稽
核報告提出之缺失進行追蹤督導。
3、有關茶葉生產循環之內部控制制度,生產單據於期後遺失;未及時填
具領料單;對於茶葉生產部份之人工及製造費用分攤亦無合理而有系
統之方法。
4、有關投資循環之內部控制制度,未訂定投資循環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
;部分股權投資交易並未完整執行相關評估作業。
5、對於電子計算機循環中之應用系統存取控制,未有權責主管在系統上
覆核,亦未定期稽核電子計算機循環。
6、有關印鑑使用管理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印鑑外借時係經適當主管核
准,惟歸還時並未作歸還紀錄;部分用印文件未妥善保存;印鑑管理
辦法中並未訂定印鑑盤點制度;另子公司台林投資負責人已變更,惟
若干銀行帳戶印鑑未作及時變更。
7、子公司台林投資有關投資循環之內部控制制度,台林投資持有之有價
證券除集保帳戶之股票外,其餘之有價證券並未存放於保管箱或金庫
等安全處,且保管人及帳務處理均為同一人。
8、子公司僑泰物流除修正內部控制書面制度外,並未落實內部稽核之執
行。
【影響】1、無法確認子公司之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運作。
2、內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時防止或偵測缺失。
3、可能導致生產成本之計算有疑慮。
4、可能導致對保障公司之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5、若無執行其他替代控制程序,可能導致財務報表誤述或對保障公司之
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6、可能導致對保障公司之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7、可能導致對保障公司之資產安全滋生疑慮。
8、可能導致僑泰物流未能及時偵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之缺失,及
防止可能產生之錯誤。
本公司為確保落實執行上述之改進措施,已派遣稽核人員至子公司定期執行查
核;已訂立投資循環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並遵循之;已規劃各職位所需之應用
程式權限,並定期檢視權限之適當性,以避免職能衝突;另定期稽核電子計算
機循環;印鑑管理辦法已於92年12月15日修正;子公司台林投資有關投資循環
之內部控制制度,已加以規範;部份缺失已然獲得改善。(詳如附件)
六、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上開期間之內部控制制度(含子公司之
監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
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除前項所述者外,其餘
係屬有效。
七、為覆證期會台財證稽字第0930106730號函之需,本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四
十三條之規定,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上開期間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與保障資
產安全〈使資產不致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取得、使用或處分〉有關的內部控制
制度,除第五項所列缺失外,其餘係屬有效,並無其他會影響財務資訊之記錄
、處理、彙總及報告可靠性之重大缺失,亦無其他會影響保障資產安全,使資
產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逕行取得、使用或處分之重大缺失。
八、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
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
、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九、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93年 4月 29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8人中,無人持
反對意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臺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熊 名 武
總 經 理 :林 金 燕
附件:
內部控制制度 /對達成控制目標 /公司已執行之控制程序 /計劃執行之 /說明
重大缺失 之重大影響 及已改善事項 改進措施
對部分子公司 /無法確認子公司 /1.公司過去對重要子公 /1.已排定民國
之內部控制制 之內部控制是否 司定期參與其經營管 九十三年七
度執行未定期 有效運作。 理會議及審閱子公司 月至十一月
稽核 。 之財務資訊。 間對子公司
2.子公司之重要人員由 內部控制制
本公司指派,並定期 度進行查核
向總經理報告公司之 2.將持續追蹤
財務、業務情形。 及查核子公
司內部控制
制度執行有
效性。
並未針對稽核 /可能影響公司內 /本公司已於九十二年十 /應對稽核報告
報告提出之缺 部控制之有效運 月八日將稽核報告提出 提出之缺失進
失進行追蹤督 作,內部控制制 之缺失進行追蹤。 行追蹤督導,
導。 度未能及時防止 定期作成追蹤
或偵測缺失。 報告。
茶葉生產循環 /可能導致生產成 /公司已於九十三年一月 /間接人工及製 /茶葉生
之內部控制制 本之計算有疑慮 起規定工廠於領料時, 造費用之分攤 產部分
度,未及時填 。 及時填具領料單,並經 已研擬採行合 ,其90
具領料單;對 相關權責人員核准。 理有系統之方 /12/31
於茶葉生產部 法分攤。 存貨餘
份之人工製造 額占總
費用分攤亦無 資產
合理而有系統 0.15%;
之方法。 銷貨成
本占總
成本
3.09%,
對公司
財務報
表無重
大影響
本公司並未訂 /可能導致對保障 /已訂立投資循環之書面
定投資循環之 公司之資產安全 內部控制制度並遵循之
書面內部控制 滋生疑慮。 ;相關投資係經業務單
制度;部分投 位評估後決定。另,寶
資未見相關評 來證券股票已全數處分
估報告;另發 完畢,公司未再以個人
現處分寶來證 名義進行股票交易。
券股票非以公
司之名義進行
。
對於電子計算 /若無執行其他替代 /本公司電子計算機循環 /應指派專人定
機循環中之應 控制程序,可能導 中之應用系統已依系統 期維護客戶主
用系統存取控 致財務報表誤述或 權限核定作業流程並予 檔;另內部稽
制並未符合內 對保障公司之資產 以權責劃分。 核單位應定期
部控制書面制 安全滋生疑慮。 稽核電子計算
度中職能分工 機循環。
之要求。
有關印鑑外借 /可能導致對保障公 /1.本公司已於九十二年 /將印鑑盤點辦
歸還時並未作 司之資產安全滋生 十二月十五日修訂印 法納入印鑑管
歸還紀錄;部 疑慮。 鑑管理辦法。 理辦法中。
份用印文件未 2.已不定期執行印鑑盤
妥善保存;部 點。
分用印授權未 3.另子公司台林投資負
依照貴公司之 責人已重新變更,帳
內部控制書面 戶印鑑已一致。
制度;且未訂
定印鑑盤點辦
法。另子公司
台林公司負責
人已變更,惟
若干銀行帳戶
印鑑未作變更
。
部分帳戶之空 /可能導致對保障公 /有關部分帳戶之空白支
白支票係由子 司之資產安全滋生 票係由子公司僑泰物流
公司中華僑泰 疑慮。 財務人員保管,已於九
物流財務人員 十三年收回並已結清該
保管,並代為 相關帳戶。
開立支票,再
將開立之支票
送至貴公司用
印。
子公司台林投 /可能導致對保障公 /台林投資所持有之有價
資持有之有價 司之資產安全滋生 證券已集中保管於安全
證券除集保帳 疑慮。 處所,且保管與帳務人
戶之股票外, 員已依職能加以分工。
其餘之有價證
券並未存放於
保管箱或金庫
等安全處,且
保管人及帳務
處理均為同一
人。
子公司僑泰物 /可能導致僑泰物流 /要求該子公司稽核人員 /本公司並派遣
流除修改其書 未能及時偵測公司 落實內部稽核作業之執 稽核人員至子
面內部控制制 內部控制制度之缺 行。 公司作定期或
度外,並未落 失,及防止可能產 不定期查核。
實內部稽核作 生之錯誤。
業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