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2.報導日期:92/08/29
3.報導內容:竹科銅鑼基地、爆徵地弊端;國科會、苗縣向農林收購土地,
涉嫌溢發補償費,每公頃差價逾百萬元,近十人被約談。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關於苗縣政府向本公司徵用的銅鑼科學園區之土地面積為
三一九.五一六七公頃,非報載三六0公頃。
二、1.關於縣政府是以超出徵收地價最高限額每公頃九00萬,
說明如下:
依規定徵收地價每公頃最高限額九00萬包括:
土地款、地上物補償金(農林作物)、獎勵金。
本公司實際收取之價款如下:
土地款 $2,256,589,440元
地上物補償費(農林作物) $ 254,295,780元
獎勵金 $ 325,820,040元
合計 $ 2,836,705,260元
(平均每公頃$8,878,112元)
故本公司徵收地價並未超過每公頃九00萬元,何來總價款
38億、何來每公頃差價逾百萬元、又何來圖利之說。
2.關於本公司扣除成本將有超過十六億的徵收利益說明如下:
本公司扣除成本共入帳$1,529,034,000元,
因土地徵收免增值稅,其中$676,214,731元為
本公司原提列之土地增值稅備抵回轉,故實際獲利為
$852,819,269元。
三、關於報載本公司偽造佃農名冊及佃租和解書部份澄清如下:
解決基地承租戶的部份本公司已發給承租戶地上農林作物補償費計
新台幣三0五,二三二,一一三元,並由承租戶簽收支票及出具土
地退耕同意書,均有案可稽,本公司無必要偽造佃農名冊及佃租和
解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