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0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
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
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731,638仟元
(其中包括長期股權投資貸餘64仟元)及669,286仟元(其中包括長期股權投
資貸餘7,142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相關之投資淨益(損)
分別計新台幣21,896仟元及(9,220)仟元,係根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相關
之投資損益,倘依據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有所調整時,對麗嬰房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
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
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
資訊一致。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