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
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
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
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
日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669,286仟元(其中包括長期
股權投資貸餘7,142仟元)及647,768仟元,暨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相
關之投資淨損分別計新台幣9,220仟元及35,631仟元,係根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相關之投
資損益,倘依據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有所調整時,對麗嬰房股份有限
公司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
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採用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將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
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
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
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