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0年5月21日B04版
2.報導日期:100/05/23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報導特力擬派息4.3元,創新高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澄清媒體報導標題應為特力屋(股)公司非為特力(股)公司。
2、特力(股)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子公司特力屋(股)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擬分派
現金股利4.3元,詳細訊息請參照公開資訊觀測站特力(股)公司100年05月20日發布之
重大訊息;特力(股)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擬分派現金股利0.665元,詳細訊息
請參照公開資訊觀測站特力(股)公司100年04月28日發布之重大訊息,以上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