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2)『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6/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1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一股東以一項為限,
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訂於100年5月23日起至100年6月1日止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6樓特力屋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並如有股東逾公司公告受理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
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