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8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目前尚無已洽特定之應募人
3.私募股數:不超過柒仟萬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
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
股價八成為原則,目前暫訂為20元,實際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均依主管機關法令
規範,訂價應屬合理。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
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
於發行滿三年後,應取具台灣證券交易所所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並向主管機關
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引進策略合作夥伴。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
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