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31,548,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99/12/07~100/02/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00~1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0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5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前三年共執行庫藏股3次(第16-18次),第16與第18次實際買回計9,769千股已註銷完畢,第
17次計有3,500千股尚未執行轉讓。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第6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8,355張,係因買回期間辦理除權除息。
(2)第7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6,058張,係因買回期間受國際恐怖事件及國內風災影
響,致股市交易日數減少且成交金額普遍萎縮。
(3)第8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9,995張,係掛單未成交。
(4)第9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9,290張,係掛單未成交。
(5)第10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2,500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
執行完畢。
(6)第12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5,000張,係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並尊重市場機制,本
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策略。
(7)第14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7,641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
執行完畢。
(8)第15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7,780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
執行完畢。
(9)第16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9,169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
執行完畢。
(10)第18次預計買回5,000張,實際執行600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
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執行第十九次買回公司股份,提起審議。
說明:一、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及公司信用,預計買回普通股8,000,000股,執行
期間為99/12/07-100/02/06,買進價格區間為新台幣11~15元,可買回總
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20,000千元,若公司股價低於所設價格下限時,亦繼
續買回公司股份。
二、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佔總發行股份3.23%不影響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決議:本案修正為預計買回普通股為10,000,000股,可買回總金額上限更正為新台
幣150,000千元,預計買回公司股份佔總發行股份為4.03%不影響公司財
務狀況及資本維持,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依修正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九十九年十二月六日之第十五屆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起二個月內在集中交易市場於新
台幣一億五千萬元上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一千萬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0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6.8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六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錫祿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對於本公司買回股份區間價格,對於本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
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尚屬
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