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7
2.增資資金來源: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6,999,293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9,992,9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於發行新股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合併,逾期不受理,
其拼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該畸零股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俟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
其它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