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僑 重大訊息 - 本公司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出具 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意見

股票代號:2904 匯僑
發布時間:2002-08-30
主旨:本公司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出具 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意見
1.事實發生日:91/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匯僑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重編)六月三十日 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重編)上半年度之損益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 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第三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 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5所述,匯僑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重編)六月 三十日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140,849仟元及143,848仟元,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 (重編) 上半年度之投資損失分別為50,552仟元及164,68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附註十一「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 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 股權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 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匯僑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重編)六月三十日之財 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重編)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 流量。 如附註四.5及五所述,本會計師對匯僑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財務報 表有關出售對子公司東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之交易無法獲致充分之證據以評估該 等交易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之影響,而對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出具保留意 見之查核報告,惟匯僑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年九月四日決議放棄上述之股權交易 ,就對該公司之債權、長期投資及背書保證負債全數調整增加損失,並重編民國九十 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 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 係依據第四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證期會核准: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