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申報截止日):90/08/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一、本公司九十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陳嘉修、馬國柱
兩位會計師查核竣事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並提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承認在案。
二、本公司對所有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為175,974仟元,民國九十年上半年
度之投資損失為132,554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
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若經會計師查核,則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或將
有所調整。
三 、會計師對本公司擬出售子公司東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全數持股之交易因無法
獲致充分之證據以評估上該交易對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依權益法已認列對該子公司之投資損失31,327仟元,
本公司若未能如期出售對該子公司之持股,則可能因該子公司之停業而須就帳列
應收該子公司之款項109,685仟元,對該子公司之長期投資餘額32,126仟元,及對
該子公司之金融機構借款所為之背書保證79,190仟元全數調整增加損失,將使民
國九十年上半年度之稅前純損增加206,808仟元。若該交易之查核範圍未受限制,
則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或將有所調整。
四、會計師對本公司因受關係企業誠洲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危機之影饗,致銀行緊縮本
公司之融資額度,造成本公司營運資金受限而引發短期財務週轉困難,雖本公司
管理階層已採行因應之對策,惟其對繼續經營能力仍有疑慮。但上述財務報表係
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疑慮而有所調整。
五、上開財務報表係依照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
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九十年及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月六月三十日之
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情形。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