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天津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安徽國元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在符合兩岸相關法令規定前提下,進行金融相關交流合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須符合兩岸相關法律規定及主管機關政策規範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本行未來發展有正面提升及
助益,短期內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與大陸地區信託公司進行金融相關交流合作
9.其他應敘明事項:須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並於獲同意備查後始得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