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1.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2.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3.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4. 齊聖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5. 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6. 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7. 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8. 瑞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債權
9. VML US Finance LLC授信債權
10. Tata Steel UK Limited與Tata Steel Netherlands B.V..授信債權
11. Anheuser-Busch InBev B.V.與Anheuser-Busch InBev Worldwide Inc.授信債權
2.事實發生日:95/9/18~98/11/1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奇美電子,承諾額度新台幣3億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3億元。
2. 友達光電,承諾額度新台幣3億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3億元。
3. 宏碁,承諾額度新台幣939,393,939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739, 393,939元。
4. 齊聖,承諾額度新台幣5億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5億元。
5. 復興航空,承諾額度新台幣3億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3億元。
6. 力晶半導體,承諾額度新台幣3億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0元。
7. 力晶半導體,承諾額度新台幣5億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0元。
8. 瑞晶電子,承諾額度新台幣10億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新台幣0元。
9. VML US Finance LLC,承諾額度美元1,000萬元,
未清償授信餘額美元1,000萬元。
10. Tata Steel UK與Tata Steel Netherlands,
承諾額度歐元1,000萬元,未清償授信餘額歐元1,000萬元。
11. Anheuser-Busch InBev B.V.與Worldwide,
承諾額度美金1,000萬元,未清償授信餘額美金1,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 奇美電子:陽信商業銀行。
與公司之關係:無。
2. 友達光電: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3. 宏碁: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與公司之關係:無。
4. 齊聖: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 復興航空: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6. 力晶半導體:華泰商業銀行。
與公司之關係:無。
7. 力晶半導體:全國農業金庫。
與公司之關係:無。
8. 瑞晶電子:全國農業金庫。
與公司之關係:無。
9. VML US Finance LLC:永豐銀行。
與公司之關係:無。
10. Tata Steel UK Limited與Tata Steel Netherlands B.V..:
日盛銀行。與公司之關係:無。
11. Anheuser-Busch InBev B.V.與
Anheuser-Busch InBev Worldwide Inc.:
京城銀行。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1. 奇美電子,擔保品:廠房、機器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2. 友達光電,擔保品:廠房、機器設備。
3. 宏碁,擔保品:無。
4. 齊聖,擔保品:機器設備。
5. 復興航空,擔保品:航空器。
6. 力晶半導體,擔保品:廠房、機器設備及附屬設施。
7. 力晶半導體,擔保品:廠房、機器設備及附屬設施。
8. 瑞晶電子,擔保品:廠房、機器設備及附屬設施。
9. VML US Finance LLC:無。
10. Tata Steel UK Limited與Tata Steel Netherlands B.V.. :無。
11. Anheuser-Busch InBev B.V.與Anheuser-Busch InBev Worldwide Inc. :無。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已分年認列。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依合約條件付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價格決定係依買賣雙方同意之價格及方式交易
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減少風險集中之風險
15.每股淨值(A):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新台幣/美金以32/1換算;新台幣/歐元以40/1換算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