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14
2.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800,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於訂價日另案提報董事會決議之。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20,000仟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600,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暫定每仟股認購新股92.63798029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80,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繳款開始
之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股,其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
併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銀行及創投子公司、充實營運資金,提昇集團資本適足率
、強化本公司資本結構、擴大經營規模,以利業務長期發展需要。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年8月6日。
13.最後過戶日:100年8月1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年8月2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年8月6日。
16.股款繳納期間:100年8月9日起至100年9月9日止為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0年9
月13日起至100年9月14日止為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
新臺幣8,000,000仟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277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息交易日:10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