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100/06/28
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派案。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99年度盈餘分配:分配股東紅利總計3,422,970,000元。其中股票股利每股0.7元,
共2,662,310,000元;現金股利每股0.2元,共760,660,000元。
二、依據行政院金管會96.3.30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號令規定應申報內容:
(1)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員工現金紅利3,603,712元,
員工股票紅利103,364,100元,董監事酬勞35,655,937元。
(2)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配發員工股票紅利5,469,000股,
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為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