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29
2.公司名稱: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辦法
(第九次買回)」第七條,原辦法制定於97年10月27日。
6.因應措施: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辦法(第九次買回)」
第七條條文內容,修訂內容對照如下:
修訂前
每股轉讓價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
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
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修訂後
每股轉讓價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庫藏股轉讓計畫提
報董事會之日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之百分之八十為轉讓價格,轉讓價格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第
三位,惟不得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在轉讓前,如遇有
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