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1,200,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80,000仟股由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120,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75%,計900,000仟股由原股
東按認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
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承銷
申購不足或放棄繳款部分,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增資子公司華南銀行,以因應本集團之發展策略,大中華業務
之拓展及符合金融監理之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暫訂價格、資金運用計劃
項目、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案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
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訂定現金增資認
股基準日及其相關日期。
(3)有關發行價格等後續事宜,俟本案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案提報董事會訂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