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2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元,股票股利0.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0/08/11
5.最後過戶日:100/08/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17
8.除權(息)基準日:100/08/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預定於100年9月2日開始發放。
(2)股票股利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向經濟部完成變更登記後30日內
交付股東,並於交付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