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可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億9,703萬6,665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39億7,036萬6,65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
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
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升公司資本規模,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
(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票轉讓、註銷或其他情形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
數,股東配發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變更事宜。
(3)上述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