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1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六仟九佰萬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至九十三年四月十七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三00萬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單價新台幣十七元至二十三元,但當公司股價低於下限時,本公
司仍得繼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一.四三%.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一、一00萬股;金額為一0八、六五一、
七八二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前五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係為轉讓股份予員工,累計
買回一、七00萬股,惟本公司已於九十三年二月四日轉讓第一次買回股份計六佰萬股
給員工,故目前尚未轉讓股數為一、一00萬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五.二三%.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第十四屆第十八次董事會決議
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摘要: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執
行完畢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凡於認股基準日到職之本公司員工,得依本辦
法第五條所訂認購股數,享有認購資格。員工認購辦法,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本次轉讓價格為本次實際買回價格之平均價格,但平均價格低於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時
,以董事會決議之收盤價為轉讓價格。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佔本公司實際
發行股份百分之一‧四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百分之一‧四九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此次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節錄)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陳杰忠會計師評估意見:此次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買回該公司股
份,訂定之價格區間係經具合法性之決議過程通過,且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對該公司
財務狀況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