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8/2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參仟陸佰萬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參佰萬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單價新台幣八元至十二元,但當公司股價低於下限時,本公司仍得
繼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14,000,000股及新台幣142,501,561元正。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前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係為轉讓股份予員工,
累計買回1,400萬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六.六六%。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經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第十四屆第十六
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摘要: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
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
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股數,享有認購資格。員工認購辦法,由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本次轉讓辦法與第一次買回股份之轉讓辦法相同,轉讓價格為本
次實際買回價格之平均價格,但平均價格低於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時,以董事會決議
收盤價為轉讓價格。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佔本公司實
際發行股數一‧四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0.七七%;本公
司董事會聲明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此次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節錄)勤業眾信會計師事
務所林谷同會計師評估意見:此次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買回該
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係經具合法性之決議過程通過,且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
,對該公司財務狀況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