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1
2.公司名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業經100年4月21日董事會通過後成立,第一屆成員
為獨立董事何利華(RODNEY GORDON WARD)、董事丁予康及李慶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第一屆成員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
行使職權辦法」規定之條件;(2)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於同日經董事會決
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