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22
2.公司名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度母公司財務報告第30頁及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第31頁,有關
(廿三)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當年度盈餘提撥公積及發放特別股股息後之發放比例應為
股東紅利90%、董監事酬勞3%及員工紅利7%,原100/3/14上傳之電子書分別誤植為85%、
5%、10%。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後,重新上傳電子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