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齊百邁/董事、井上亮/董事、何利華/獨立董事
、黃錦瑭/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井上亮/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中鐵租賃有限公司董事及代理董事長、
歐力士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歐力士(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浦東區花園石橋路33號2001室、
上海市古北路666號嘉麒大廈1801室、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86號21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融資租賃、投資銀行、保險、信託等各種綜合金融
業務,船舶、飛機投資及管理業務,各基金業務,汽車租賃業務及環保項目投資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