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5/19
2.減資基準日:99/05/2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為2,318,824,429股(普通股
股數1,918,824,429股及私募特別股數40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0元,共計23,188,244,290元。
(2).本次減少實收資本5,651,624,4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6
5,162,440股,分別為普通股股數467,671,240股及私募特別
股股數97,491,200股,減資比率為24.3728%,用於彌補虧損
及改善財務結構。
(3).減資後普通股股數為1,451,153,189股及私募特別股股數
302,508,8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
17,536,619,890元,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二)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三)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民國99年7月4日為減資換股基準日,並依法自民國99年
6月30日至99年7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2).民國99年6月28日至99年7月12日止,舊股票停止在市場
上買賣,並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
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訂自民國99年7月13日起全面換發為減資後新股票,並於
同日上市買賣。
(四)換領股票手續:
(1).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
行現股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便辦理換發作業。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
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票。
(3).已過戶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
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採無實體
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4).未過戶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
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
、印鑑、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後
再予以換發,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5).股票掛失者:俟完成法定掛失補發程序後,再行辦理換
發。
(6).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換發。
(7).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6樓,電話:
(02)23253800)。
(8).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五)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台灣證券交易所報請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後辦理之;如上述作業計劃書未來經主
管機關核准之內容或換股日程有所變動時,授權常務董事會
修正之,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4.換發股票基準日:99/07/04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
普通股/特別股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9/07/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4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
幣5,651,624,4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65,162,440股,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5月14日金管證發字
第09900204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即向台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
計畫,俟其核備後,將辦理股票換發新股作業,屆時將依規
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