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04/23
2.公司名稱:聯邦商業銀行股份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與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合併案。
6.因應措施: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九條規定,凡對本合併案認為有損害其權益之本
公司債權人、基金受益人、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等,自民國99年4月24日起至
99年5月25日前,得以書面提出本合併案將損害其權益之異議,俾利本公司依法辦
理清償、了結或提供相當之擔保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