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3,000,000仟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於實際辦理公開承銷作業前,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
規則相關規定訂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由本行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及第3項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
10%,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發行新股總數80%,由原
有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並聲明逾期不認購者,喪失其權利。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畸零股: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5日內,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購。
(2)逾期未認購股份: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由本公司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惟不得參與
本行增資發行當年度股東常會決議之盈餘分配。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升本行淨值,強化資本結構,以健全經營並提升競爭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發行價格等後續事宜,俟本案申報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案提董事會訂定之。